臺北縣政府委託辦理「九十四年度手語翻譯員進階培訓課程」
招生簡章
一、辦理依據:臺北縣政府「九十四年度手語翻譯員進階培訓課程」委辦案辦理
二、辦理目的:積極培訓手語翻譯人才,以提供聽障者無障礙環境
三、招訓對象: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優先,但均須通過評審委員測試
1.年滿二十歲,高中(職)以上畢業,且有基礎手語經驗者
2.設籍台北縣或於台北縣從事聽障就業相關服務者
3.對手語翻譯學習有興趣,自認為有恆心、毅力可完成課程,以聽語障家屬為優先
四、受訓辦法:受訓學員請假(曠課1次視同請假2次)時數,超過全期訓練學科總蝕數1/5,或術科總時數1/10或受訓學員任一科目缺考者,均不發給證書;無故退訓者(特殊重大事由檢附相關機關證明並報經勞工局同意者除外),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局主辦或補助(含委託)團體辦理之相關培訓班別
五、招收名額:正取40名,備取10名(開訓後一個月內若正取學員因故退訓由備取學員遞補)
六、報名方式:親自或委託,郵寄、傳真或E-mail均可,需附上簡歷(自傳)
七、報名日期、地點:即日起至7月8日止,本會會址
八、甄選時間、地點:7月9日,上午09:30起,於本會辦理,並請攜帶身份、學歷證明文件
九、通知錄取:7月11日起三天內陸續通知
十、受訓地點、期程:台北縣板橋市近捷運會或火車站(確定後再通知);94年7月18日起至94年12月止,每週1、3、5晚間6:30~9:30及不定期周六,共計200小時(含課堂即課外實習)
十一、學員權利:經錄取後學費全免
學員義務:受訓期間需盡100小時之服務義務及遵守相關規定
※學員依規定時數上課,並經考評定分級成績及完成服務義務時數者
由台北縣政府核發結訓證書
中華民國啟聰協會
會址:104臺北市中山區錦西街4-4號2樓
電話:(02)2521-9876 傳真:(02)2521-9726
E-mail:ccda@seed.net.tw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