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在海上大個便罰廿萬元,太離譜了吧!」大陸漁工蔡文興昨天在澎湖海域作業,因肚子痛,就蹲在甲板船舷邊對著大海排便,被澎湖海巡隊逮個正著,認為汙染海洋,依法函送,最少罰廿萬元,漁民批評小題大作。
蔡文興一個月的薪資只有八千元,如真被依違反海洋汙染防治法罰款廿萬元,得廿五個月不吃、不喝才能繳清。有漁民玩笑說,蔡文興的「黃金」還真值錢。
澎湖縣環保局人員說,第一次遇到這種案件,若排放糞便量多造成「大片汙染」,可依海汙法處理,一個人朝海裡排便,再多也多不到那裡,汙染「情節輕微」,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即可。
生態界人士聽聞後直指海巡隊太沒知識,「魚也要大便,海鳥也是直接排泄到海裡,是不是也以污染海洋罪名抓起來罰款?」
澎湖海巡隊配合環保署「清淨家園全民運動」專案,在望安鄉東吉嶼海域巡邏,取締船舶排放廢汙水及丟棄垃圾行為,意外看到前方「全連興」漁船上,有人蹲在船舷邊向海中大便,艇員立即拿出攝影機錄影蒐證。
澎湖海域昨天風浪大,巡防艇左右搖晃,蒐證攝影機拍不清楚,加上這名男子看到有巡防艇在注意他,連忙穿起褲子。海巡隊為防止「汙染海洋現行犯」逃逸,巡防艇加速緊追半小時,追到後登上漁船,找到已穿上褲子的廿二歲大陸漁工蔡文興。
海巡隊員問蔡文興:「你剛才是不是向海裡大便?」蔡文興回答:「對啊。」隊員問他知不知道向海裡大便是汙染海洋?蔡文興面帶微笑說:「沒辦法,就突然肚子痛,要去船艙的廁所上來不及,只好在這裡解決。」
艇員於是要他現場模擬蹲在船弦上排便的情形,全程錄影蒐證,同時將他帶回澎湖隊部偵訊。隊員告訴他在海上大便可能要罰款廿萬元,蔡文興沒太大反應,只說「我知道啊」。隊員說,他可能認為海巡隊和他開玩笑。偵訊後將他飭回,依違反海洋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「排放廢棄物於海洋」條文,函送澎湖縣環保局,若罪名成立,罰款最少廿萬元、最高一百萬元。
農委會澎湖水試所主任蔡萬生說,漁民在海中大小便不會造成汙染,因為海水是活的,說漁民糞便汙染海洋,實在太嚴重。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61115/2/6lq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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